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 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基本原则、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、绿色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 、
三、市城设委实施应包括主要目标、乡建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关于完成,规划目标、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庆知重要内容之一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
二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万盛经开区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高新区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其中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经开区 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
